平武縣東皋灣銀珠加油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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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來源: |
許可相對人名稱 | 平武縣東皋灣銀珠加油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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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| 915107277316095575 |
工商注冊號 | |
組織結構代碼 | |
稅務登記證號 | |
事業單位證書號 | |
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| |
法定代表人 | 銀珠才里 |
違法行為類型 | 平武縣東皋灣銀珠加油站違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》第三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,涉嫌未建立反恐怖主義工作專項經費保障制度,配備、更新防范和處置設備、設施。 |
違法事實 | 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》規定,平武縣龍安鎮銀珠加油站為反恐防范重點單位,2020年8月17日,平武縣公安局龍安派出所在日常檢查中發現銀珠加油站未履行《反恐法》安全防范職責,在限定整改期限8月20日仍未整改到位。 |
處罰依據 |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》第八十八條 |
處罰類別 | 罰款 |
處罰內容 | 對平武縣東皋灣銀珠加油站處罰款1000元。 |
處罰金額(萬元) | 0.1 |
沒收違法所得、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(萬元) | 0 |
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| |
處罰決定日期 | 2020/08/22 |
處罰有效期 | 2021/02/21 |
公示截止期 | |
處罰機關 | 平武縣公安局 |
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| 平公(龍)行罰決字(2020)215號 |
處罰機關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| 115106230084392373 |
備注 |